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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藤原右八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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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武士恨声道:“废物,中土猪果然都没用的!”

之前和陈树生说说笑笑,还觉得这个中土人不错,是个武士样子,豪爽大气,哪知道一到关键时刻就跑了,当真是耻与为伍。

另一个却想,他们跑了,至少没事了,我们不跑,可有大麻烦了。

眼看军心浮动,柳生静流不忍了。

她发出了一声棒喝。

在中土武功里叫声打。

一经发声,果然震得诸人心神一颤。

而柳生静流已经抓住这一时机拔刀了。

柳生静流。

柳生氏。

柳生拔刀斩。

无名神风流。

一刀。

硕大的虎头,掉地上了。

断口处如镜面一般的光滑。

这正是柳生氏拔刀斩的奥义。

抛却一切的繁华变化,只追求一个字。

快。

当一个人的刀快到了一定的程度,哪怕他不会什么技巧,也是一位真实的剑豪了。

柳生静流凭此一刀证明了自己。

正如她在海都码头那一刀一样。

一刀下去,人头还在脖子上,得要人动一下,这头才会滑落下去。

甚至,当年,白王幕府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。

如果死刑犯挨了柳生氏的刀,能够一动不动,依靠自愈力活下来,幕府就会对其进行免罪。

因为顶着一颗随时能够滑下来的人头,一动不动,这太难了,在此一过程中,这犯人一定会受到生理心灵的双重折磨。

这样顽强活下来的,还是让他活着吧。

上天有好生之德嘛。

反正,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也是少之又少,甚至是几近于无。

倘若把这样顽强求生的人杀了,天知道凭借这样的执念而死的人,在其死后会变成何等样的诡异。

当然,此一法律也是对柳生家剑术的一种认可。

正如此时,柳生静流一刀斩下了虎头一样的。

雪虎倒下了。

但虎背上的女人丝毫也不畏惧。

她轻轻笑着。

“啊,好厉害,斯国一!”

柳生静流打量了女人一眼,跳起来就是一刀。

但这一回,就没什么用了。

一条触手从女人后背伸出,像鞭子一样抽在柳生静流的身上,一下子就把她打飞了出去。

两个武士过来扶她,被她推开。

“我没事,准备战斗!”

“啊——骨头竟然没碎呢,斯巴拉西,好厉害呢!”

那个女人发出了赞叹。

她还轻轻鼓了鼓掌。

然后,低头,看那雪虎。

只见在雪虎的颈腔处,一条条白色的线虫伸出,像针线一样,把雪虎的头重新接了起来。

“这是,不死秘术!”

柳生静流一下子想到了什么。

“不,这不是高原红虫……”

释由真希认了出来。

曾经,有一个叫国崩玉子的女人。

这位在中土高原寻到了一种特异的红色虫子。严格来说,这是一种寄生虫,就像绦虫一样,不过没那么猛,那么长,反而是一种极其少有的,能够和宿主共赢的虫子。

众所周知,绦虫不好,又长又恶心,对人体没好处,甚至会危害人的生命。

但红虫就不一样了。

这种高原红虫每一只都不大,不可能像绦虫一样长个一二三米的,反而每一只都大体相当。

它们不会过分索求营养。

反之,宿主若是死了,它们就会选择救治宿主。理论上,拥有这种红虫,只要不被断首,就可以算是不死之身了。

只是这种虫也是讲究的虫子,它们是要看宿主体质的。

普通人它们是不认可的。

只有少数的一些特殊的人,才能寄生成功。

所以东岛虽有,但流传者甚少也。

那么就是另一种了。

“这是海妖草!”

“海妖草,那是什么?”

柳生静流看向释由真希。

释由真希一脸严肃:“那……是一种邪物啊!”

柳生静流道:“邪物吗?是那个?”

释由真希道:“就是那个了。”

两人心中明白,古老的恶魔,再一次醒了过来。

大罗开国时,发生了一件事。

当时金氏燕山国宗室突然之间一下子死绝了。

这是一件十分离奇诡异的事情。

一整个王城,一下子,所有人,统统死绝了。

所以当时李氏才取代了金氏,成为了燕山国的国主,为了稳定李氏江山,大罗太祖甚至派出了杨太师帮助李氏扫平了燕山京的诡异。

此后,大约几十年前。

燕山国一个州府又发生了恐怖事件。

一整个州府的人死绝了。

后来这事才被调查清楚。

一切皆是一种叫海妖草的东西在作祟。

海妖草是一种邪物。

此草,从外观上看,是一种绿色的,体态纤长的细嫩水草。但实际上,它是一种在水中生长的虫子。

此虫入体,会瞬间侵入人体的脑部。

然后这人就会变成狂尸,见人就咬,不为了吃人,就是为了把虫卵子给扩散出去。

如此一来,一人疯,就等于十人狂,人传人,则无尽也。

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对付这种尸人。

一是火,不管什么,烧光了就没事了。

一是水,淋到了水,这些人体内的虫子就会本能的安静下来。

当然了,砍掉了脑袋也行。

从此,海妖草之名就为上层人物所知之了。哪怕一直再没闹出什么动静,也有了档案记录。

柳生静流和释由真希都算是上层人物中的精英,细一想,也就想到了这玩意儿。

毕竟一绿一红,还是很好分辨的。

“啊,知道的人这么多吗?”

虎背上的女人下了虎背。

她赤着一双精致的足脚。

脚掌轻轻,像跳舞一样踩在积雪之上。

柳生静流扫了一眼,心中产生了一丝妒意。这女人的脚,太漂亮了,不像自己,因为经常穿木屐,所以脚上有一些痕迹。

至少大脚趾上有一些勒缝。

这不算什么。

可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。

自己的脚和这个女人一比,简直就像猪蹄,一个是艺术品,另一个就是走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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